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学生自助卡,加强普通高中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成银发[2012]170号

发布时间: 编辑:四川学生资助网 浏览:loading...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四川各市州中心支行,四川各市州财政局、教育局,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银联四川省分公司:

现将《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加强普通高中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2]18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高中资助卡”)全面推广应用工作,切实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的监管。人民银行四川各级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当地财政、教育部门的沟通、联系,组织发卡银行和中国银联四川分公司做好高中资助卡发卡和应用的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加强高中资助卡发卡账户实名制管理。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本级应承担的国家助学金,并确保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的真实和完整。各发卡银行要积极做好业务和技术准备,切实落实高中资助卡发卡账户实名制规定,防范业务风险,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中国银联四川分公司要积极协助各发卡银行做好高中资助卡入网等相关工作。

二、做好推动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集中发放工作。各地应积极创造条件,将所属学校的国家助学金通过同级学生资助中心或财政部门集中发放。实行国家助学金集中发放的,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到所在地发卡银行为受助学生办理高中资助卡,并在办理后分发给受助学生。

三、高中资助卡发卡银行的省级分行要将本行相关管理规定于201211月底前报告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同时抄报四川省财政厅、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年6月底和12月底按学期将《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学生明细表》(见《通知》附件1)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办理情况汇总表》(见《通知》附件2)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季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季将本系统的《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业务信息统计表》(见《通知》附件3)报送人民银行成都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劳川奇电话:028—85261171

四川省金融信息网: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支付结算处劳川奇

四川省财政厅教科文处:王冲电话:028—86652838

传真:028—86726721

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庞国英电话:028—86118766

传真:028—86159445              邮箱:sczzzz@163.com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2]182号)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