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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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全面展示我省优秀受助学生风采,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决定继续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时间及组织形式

活动开展时间为:2016年4月10日—5月30日。本次评选活动采用逐级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进行,市(州)及学校优秀学生由市(州)教育局及学校评选推荐,最后由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确定最终评选结果。

二、评选对象

本次活动评选对象,原则上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的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和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毕业后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四、评选申报名额

本次活动全省计划评选40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其中高等学校15名,中职学校15名,普通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5名。各市(州)按中职、普高及义务教育阶段各1名的名额评选推荐;高等学校和省属中职学校按每校1名的名额评选推荐。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地各校按要求组织初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全省评选。被推荐学生填写《全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个人相关照片。

2.请各市(州)、各学校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报相关材料,于2016年5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寄地址:成都市陕西街26号。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02262810@qq.com。联系人:罗部;联系电话:028-86121660。

六、成果宣传

各地各校要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渠道宣传本地本校报送的优秀学生典型事迹案例。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评选出来的40名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进行集中宣传:

1.将在40名优秀典型中推荐8名典型参加全国励志成才成长学生优秀典型的评选;

2.将评选结果上报省级有关部门及领导;

3.编印《筑梦——四川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事迹选编》并下发。

4.将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典型材料推荐相关媒体,以扩大宣传效果及社会影响。

5.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宣传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

各地各校要积极组织、严格评选,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推荐学生材料。

附件:

  1.全省励志成才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

  2.学生个人事迹书面材料要求

  3.递交照片要求
 

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docx


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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