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实施“金字塔”模式构建全域覆盖的教育扶贫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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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精准扶贫、专项扶贫工作,雅安市以教育助学为主要载体,结合区域实际制定了《雅安市教育扶贫专项方案》,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金字塔”模式的区域全覆盖教育扶贫多元机制,全力推进教育扶贫攻坚。

学前教育扶“塔基”。全市免除年龄满3岁的在园幼儿保教费,民族待遇县每生每年600元,资助面为在园幼儿的100%;非民族待遇县每生每年1000元,资助面为在园幼儿的10%;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全部纳入保教费减免范围并据实减免。2016年春季学期,全市已为21718名在园幼儿减免保教费。

义务教育扶“塔底”。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实行全面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作业本费,同时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资助面为在校寄宿学生总数的55%。2016年春季学期,全市免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134799人,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14177人。

高中教育扶“塔身”。普通高中:免除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的学费,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每生每年资助2000元,民族待遇县资助面为36%,非民族待遇县资助面为28%;2016年春季学期,已免除普通高中学生学费8339人,已发放普通高中学生助学金6027人。职业高中:免除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外的中职学生学费;资助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0%确定非涉农专业享受助学金人数),其中民族待遇县所在地中职学校学生(一、二年级)以及“9+3”学生全部纳入助学金享受范围;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生在发放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年1000元的生活补助;2016年春季学期,已免除中职学校学生学费5515人,已发放中职学校学生助学金1776人。

高等教育扶“塔顶”。在校资助:按照政策要求执行高等教育学校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2016年春季学期已发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3503人。建档立卡: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开始,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按照每生每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学费和生活费补助,其中学费补助2000元、生活费补助2000元。新生入学: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款10万元专项用于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信用贷款:2016年在继续与雅安市农村信用社(雅安农商行)合作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的基础上,将国家开发银行四川分行扩大为雅安市生源地助学贷款合作银行,充分利用金融手段,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就学问题。社会助学:雅安市教育局还会同雅安市教育基金会联合本土企业和公益组织,积极募捐,多方筹资,主动补位,确保市域内学生不因家庭经济贫困而失学,全力推动区域教育扶贫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雅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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